資助金額
HKD 100,000 (一年可申請兩次)
撥款時間
3至6個月
申請間隔
一年可申請兩次 (即一年資助金額: HKD 200,000)
提升企業加強線上銷售收入及能力
HKD 7,000,000
1:3 (政府按照比例提供25%資助金)
建立用於網上銷售的購物APP
加強線上公司形象
為期不多於6個月
獲批項目所需的
商標註冊
非銷售用途
在目標市場派發/分派的
按照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公司
大多數香港企業都會以澳門申請,以澳門作為公司擴展第一站
包括文萊、柬埔寨、印尼、老撾、馬來西亞、緬甸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、越南
日本、韓國、科威特、澳門、阿拉伯聯合酋長國
歐盟成員國及其他歐洲國家
不包含美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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